(建筑工程永久性标牌规范)

第十六条抗震性能公示建设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显著位置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工程建造年代设计使用年限抗震设防烈度抗震设防类别和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等信息第十七条抗震性能告知房屋转让或者出租时,房屋受让人承租人有权要求转让人出租人提供房屋设计使用年限房屋结构抗震设防抗震加固以。1建筑中的BM是指水准点2水准点是...